本系設立宗旨 本系以培育水土保持學術研究與技術實務之專業人才為宗旨。 |
核心能力
核心能力
碩專班教育目標
核心能力
博士班教育目標
核心能力
「水」與「土」為生物滋生及人類生存生活不可或缺之資源,用之得當則生生不息,用之不當則逐漸枯竭、洪水橫流、山崩土解,嚴重影響國民生計及安全。目前水土保持已發展成一包括環境保育及土木、水利、大地等工程之綜合性科學,與環境資源保育、災害防治、國家建設及經濟發展等息息相關。民國53年(1964)夏,臺灣省政府主席黃公達雲發表『治山防洪』專文,昭示水土保持與森林經營之方針,並為培育水土保持專才及研究,特於本校增設水土保持學系,於是本系創立。民國63年(1974)為顧及學生進修之需要與水保持之研究,成立研究所碩士班。民國78年(1989)增設研究所博士班,使水土保持專才之培育系統更臻完善。
近年來大規模災害與環境保育問題持續引起社會之關注,顯見水土保持人才需求之重要。本系自成立以來培養眾多水土保持專長之人才,畢業系友曾任、現任政府要職,或於工程界有重大成就者眾多。本系亦因應時代潮流,加強師資陣容、強化課程安排、充實實驗儀器;持續加強教學與研究能量,貢獻台灣災害防治與環境保育工作,促進社會福祉。